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3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市局制定了《2023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质完成。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31日
2023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总体要求:坚 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加强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加快建设区域交通枢纽中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不断增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浓厚学习氛围。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结合本级本职本岗实际和要求层层抓好贯彻落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用实际行动推动交通运输法治化建设。
(三)坚持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要求,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厅报告年度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四)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立法。围绕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增强交通运输法规的前瞻性、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规范、引导、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积极推动政府规章《邯郸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
(五)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制度要求,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各项程序,起草制定过程中及时听取行业协会、学会和企业意见。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强化审核责任,提高审核质量,按时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文件。
(六)开展政策制度清理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管理,及时对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实施营商环境领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行动,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制度及时提出清理意见。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着力集中整治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等突出问题。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组织执法评议考核,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八)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时修订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继续推进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开展执法人员常态化法律知识考试,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全面推广柔性执法,严格落实执法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落实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严格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执行处罚文书、案卷、评查“三大标准”,规范执法流程与案卷制作。修订执法责任制规定,确保权责统一,依法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九)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广“智慧执法、阳光执法” ,落实交通运输数字化执法管理办法。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基层执法“四基四化”建设,依托执法信息系统,落实交通综合执法数字化体系,解决人工排查工作量大、效率低和监督后置等问题,实现实时预警、动态管理。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十)持续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夯实监管责任,聚焦交通物流重点领域,持续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不断巩固成果、健全机制。继续推进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不断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精准有效监管,深化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公布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和工作指引。持续优化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实现随机抽查信息共享互认。
(十一)提升行业政务服务水平。开展“容缺受理”服务,对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服务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承诺替代和证明事项替代等方式实行容缺受理,通过“告知承诺、容缺后补、当场审核、立等可取”等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能。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办事流程,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对行政备案事项实行动态化清单管理,规范行政备案行为和程序。
(十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纾难解困政策措施,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事项及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度重视“好差评”评价作用,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标准,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参与评价,提高主动评价率,强化“差评”整改效果,促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五、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十三)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强化专家论证作用发挥,确保其独立开展工作。完善决策执行机制,充分发挥督导检查在决策实施中的作用。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十四)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作出有关答复。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做好各类案件的应诉工作,按规定提交答辩书及证据材料。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庭审制度,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合理引导群众将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十五)规范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工作。严格履行行政裁决职责,认真对待当事人提出的行政裁决申请,依法予以受理,及时作出公正裁决。规范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适时调整修订有关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及事项清单,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
(十六)严格接受广泛监督。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形成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合力。围绕交通运输行风建设,畅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加强源头治理,净化行业风气。
六、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十七)丰富行业普法宣传教育。贯彻落实《邯郸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以案释法。创新普法方式,加强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路政宣传月等活动,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业氛围,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干部职工主动学的浓厚氛围。
(十八)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严格执行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和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组织法治专题讲座,举办交通运输法治培训班。健全完善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做好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
(十九)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深入开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教育,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按照规定组织有关录用、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